艺术设计学院视觉传达专业大类招生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细则(试行)
2018-04-02      阅读次数: 1249

艺术设计学院视觉传达专业大类招生专业方向

分流工作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做好按类招生专业的培养与分流工作,构建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需求的培养体系,按照学校相关工作的指导思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 “以人为本、注重能力、分型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打造 “按类分型培养、专业分流、多元出口”的人才培养体系,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成长需要,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社会竞争力。  

二、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在所属视觉传达设计大类内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2.充分考虑专业方向布局的合理性、社会需求等因素,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分流细则  

     1.视觉传达设计大类共分为四个专业方向:平面设计、媒体艺术、数字动画、数字影像;  

     2.2017 级视觉传达专业计划大类招163, 四个专业方向根据报名情况共设6个班级,如报名人数低于20人就不设专业方向班级。  

     3.个人意愿和学习成绩相结合的分流方法:   

第一学年结束前,全部学生按照成绩排名,其中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绩点占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50%。具体如下:  

        1)第一学期成绩绩点折算方法: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成绩(GPA×25)。

        2)所有学生按照志愿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四个专业方向的专业技能考核。

     3)在第二学期初,学生填写志愿表,四个专业按照个人意愿和成绩排序;  

专业分流以个人志愿优先为原则。同级志愿下,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专业 (综合成绩相同按第一学期绩点排序),额满为止;超出专业名额的学生调剂至下一志愿未满额专业,依此类推。  

四、分流程序  

     1.填报志愿。学院要加强专业介绍和学业指导,引导学生在充分了解相关专业后,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单招的学生仅可填报两个志愿,涉及专业仅限平面设计和媒体艺术两个专业;除单招学生外的其他学生可以填报四个志愿,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参加考试并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原则上要覆盖专业类所有专业。

     2.分流考核。学院根据分流细则,组织开展综合考核,确定分流结果。  

     3.结果公示。专业分流后的各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  

五、各方向的申报资格条件

平面设计方向申报条件:

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具备一定的手绘表达能力和色彩、造型设计的构成能力,了解平面设计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设计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协调与组织管理能力。

媒体艺术方向申报条件:

了解媒体艺术,具备基本的艺术修养与素质和艺术设计方法,有初步的广告创意与设计的思维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协调与组织管理能力。

数字影像方向申报条件:

喜欢摄影,志愿就读数字影像专业方向;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美学修养;能参加每年一度的摄影艺术采风;具备初步的摄影专业知识,了解摄影专业的发展动态。

数字动画方向申报条件:

对动漫设计感兴趣,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艺术创意能力,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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