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12-21      阅读次数: 1191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苏理工学院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和各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公共服务意识和遵纪守法情况。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时的专业技术、技能、管理的业务能力及水平,业务能力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1. 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为我校在册正式教职工。

  2. 教职工年度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1)。

 4.教职工要结合岗位职责,全面总结一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并在所在二级单位述职和考核(非教学单位按党支部,下同)。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教学单位考核优秀等次的名额占总人数(不含处级干部)的13%,各非教学单位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的名额占总人数(不含处级干部)的11%。各二级单位推荐优秀名额分配见附件3。各二级单位另可增报名额外的1名优秀等次候选人。教职工(不含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5.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依据《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由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6.学校领导年度考核根据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执行。

(二)教学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教学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依据《教学单位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具体组织实施。

(三)非教学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非教学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依据《非教学单位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由发展规划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领导

全校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组织实施。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建华  曹雨平

成  员:汤建石  董存田  周全法  崔景贵  周兰珍

侯文华  谢忠秋  基国林  朱正奎  石  飚

雷卫宁  郭耿玉  薛梅青  朱广平                                       

各基层党组织(部门)分别成立5—9人的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

三、时间安排

(一)201815日前,教职工完成个人年度小结,并规范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人事处组织各二级单位完成教职工(不含处级干部)述职和测评工作;党委组织部完成处级干部的述职和测评工作;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完成二级教学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发展规划处完成非教学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二)2018110日前,学校研究确定教职工和二级单位考核结果并公示。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应向教师倾斜。管理岗位优秀等次的人员应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15%

(二)年度综合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二级单位可增加一个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名额。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职工,学校一次性奖励600元;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津贴从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四)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二级单位,分别按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津贴之和的102%100%98%80%核拨年度奖励性绩效津贴。

(五)本年度新进工作人员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六)我校派出挂职锻炼、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由我校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相关情况由其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七)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八)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请各基层党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宣传、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考核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


     附件1:教职工年度考核基本标准.doc

附件2: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3: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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