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2015-04-13      阅读次数: 1070

 

 

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课堂秩序是影响教师授课与学生学习的重要因素。为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学生应尊重教师,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本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的学风,认真完成所修课程的教学过程。

2.学生进入课堂应着装得体,言行文明,举止优雅。不得穿露胸、露腰、露背的服装,不得穿拖鞋或鞋拖,不得吸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追逐打闹,不说脏话。男生不得穿着背心,女生不得穿超短裙。男女生之间不得有过分亲昵举动。

3.学生应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按上下课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因病或因事不能到课者,应事先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并经过批准,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课论处,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补假。

4.学生在上课前应做好准备,携带与上课相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及必备的学习用具,不得将饮食带入课堂。上课时不看与课程无关的书籍、资料,不影响、不妨碍他人听课,不得随意出入课堂。

5.学生进入教学楼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从事有碍上课或自习的活动。学生上课或自习,要互相谦让,互相照顾,不得抢占座位。

6.学生在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等与教学无关的电子娱乐设备,并将手机存放于手机袋内集中保管,集中精力听课,参与课堂活动。对于上课玩手机、拨打或接听手机,收发手机短信、使用手机上网的学生,情节严重的,进行严肃处理,并不得评奖评优。

7.在教师授课过程中,学生有问题需要提问时,应举手示意,经教师允许后用普通话发问。

8.在教师授课过程中,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向教师举手示意并说明情况后离开课堂。必要时,教师应安排学生护送患者就医或回寝室休息。

9.下课时间临近时,学生不能以各种方式催促教师下课,也不应提前收拾书本和学习用具。

10.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应及时向教师本人或通过课程协调人(班主任)向教师反映,不得以不认真听课、逃(旷)课、不参与课堂活动、早退、不完成或不提交作业等方式表达。

11.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室内及走廊卫生,不得踩踏课桌椅,不得在课桌椅、墙壁、讲台、门窗上涂抹刻划,不得在教室及走廊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课间休息时或课后,学生应主动擦抹板书。

12.学生不得随意搬动教室内的教学设备和课桌椅,不得私自使用各类教学用公共计算机、投影仪、实验实训设备等。如造成损坏,必须按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13.对上课或自习开电灯或电扇的教室,对实验室、实训室、机房等使用的所有设备,最后一位学生在离开教室、实验室、实训室、机房前,应关闭全部电灯、电扇和设备的电源开关。

14.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成为课堂行为规范的模范,并认真带领广大同学自觉遵守课堂行为规范。团组织、学生会等要切实开展本班级、本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的学习、宣传、执行和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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