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定
2014-12-25      阅读次数: 1091

 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中危险与不安全因素较多,容易发生意外。保证实验室安全是开展实验工作的基础。为了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做好以防盗、防火、防爆、防毒、防灾害事故为中心的预防工作,以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实验室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现根据国家、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各二级学院领导要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安全,并同时要指定一名安全员,协助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并对日常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做好安全记录,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实验室主任要把实验室的安全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安全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二、师生员工要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和自觉性和自我防范能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不违章作业。操作中要做到严、细、稳、准、轻拿轻放,做到不伤害仪器设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发现他人的各种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三、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规则,对振动、噪声、高温、高压、高速转动的设备,以及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各实验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四、实验室对高压气体钢瓶必须分类保管,直立固定。严禁氯与氨、氯与乙炔、氢与氧、乙炔与氧等易发生化学反应气体混放在一个房间内。氢、氧及可燃性气体钢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
五、实验室对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剧毒等物品,要分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按章领用、存放、退库,对剧毒药品,只能由校统一保管(设备物资科仓库),各实验室随用随领,余量退库,不得擅自处理。
六、实验室要经常检查仪器设备、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七、学生实验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否则不得进行实验。
八、每次实验结束和下班前,都要切断电源、气源、水源等,熄灭火种、关锁好门窗等。
九、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超负荷用电,经常检修、维护线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实验用电炉要指定专人管理,不得作生活用。不得在实验室留宿、烧饭等活动。
十、随着实验中心信息类设备的增加,要切实保护好信息类设备中的信息安全,防止泄密,加强实验室(包括技术、专利等)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一、因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失火、被盗,发生人身伤亡或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对隐瞒事故,知情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每个实验室须有安全逃生警示。所有学生进实验室须进行相关专业的安全教育。
 

 

                                                教务处、保卫处

                                                20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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